【工作落实年·我为群众办实事】保护美丽湿地 守护共同家园
发布时间:2023-05-15 12:18:59
被誉为“地球之肾”和“物种基因库”的湿地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。
为深入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,让群众知晓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,近日,岭东区人民法院在岭东区博爱园开展了“依法保护湿地,共享和谐自然”普法宣传活动。
本次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、悬挂横幅、设置法律咨询台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,围绕“什么是森林草原湿地”“为什么要保护湿地”“破坏湿地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”等内容,向来往群众讲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《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》相关法律知识,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守法,凝聚保护湿地共识,本次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10余次,发放宣传单100余份。
下一步,岭东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,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模式,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,与辖区群众共同缔造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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