岭东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,以公正司法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。近日,岭东区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庭长司洋被中共双鸭山市委宣传部、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授予2022年“双鸭山诚信之星”称号。
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,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。在岭东区人民法院,有这样一位法官,她以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,在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展现了诚信服务、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;以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,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心中的天平;以十余年如一日的不变初心,获得了当事人及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。
她,就是岭东区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庭长——司洋。
司洋,黑龙江大学法律本科毕业,1998年12月参加工作,2006年任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书记员,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2011年任助理审判员,2017年任审判员,2020年任中心法庭负责人,2021年任审判委员会委员,2022年任中心法庭庭长。
劳其筋骨
司洋以书记员岗位考录至岭东区法院法庭,在人员紧张的时候,她辅助4名法官办案,兼顾送达和庭审记录的同时,帮助年长法官用电脑编写裁判文书,装订卷宗归档,经常放弃休息时间装订卷宗;2011年,她被分配到法庭任助理审判员,通过在基层法庭十多年的磨炼提升了自己,从一个初入法院工作的书记员,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优秀人民法官。
磨炼意志
考入法院十余年,她在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多岗位锻炼,始终战斗在审判第一线,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,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,以“巾帼不让须眉”的气概,秉公执法,忘我工作;2020年到中心法庭担任负责人,工作中,她经常深入社区、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活动,维护法律权威,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和认可。
维护公平
2021年底受理的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,原告是一名农民工,在为被告提供劳务过程中从房顶摔下来,经济非常困难,手术费均是向亲属朋友筹借,体内尚有多处钢板未取出,而被告之间互相推诿责任。司洋法官了解案情的特殊性,考虑此案件不能简单判决,须为农民工解决急需治病费用的问题,她多次找到被告做调解工作,最后被告共同承担了赔偿责任,并且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,原告的手术费终于有了着落。在此期间司洋法官也承受住了来自被告方的压力,被告声称若是输了官司就去北京上访,见威胁无效便多方托人找关系,均被司洋法官一一拒绝,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神圣与尊严。
司洋同志从事审判工作以来,累计办理案件400余件,调解率达80%以上,所办案件无错案、无超审限案件。她把对审判事业的热爱都融入到了处理的每一起案件中,用办理的每一件案件践行着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。